离婚协议书上写改姓,通常是指离婚后出于某种原因,婚姻中一方希望更改自己的姓氏。这种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就需要明确双方对此的协商结果和规定,具体写法如下:
第一,写明原姓和选择的新姓,注明是出于哪一方的要求。对于离婚协议书上的改姓事项,需要注明该要求是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同时明确约定更改后的姓氏。
第二,需要注明名称变更申请的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上,双方应该约定谁来承担名称变更所需要的申请手续,并明确约定此手续应该在何时完成。
第三,需要规定更改姓氏之后的权利义务。在确定更改姓氏之后,离婚协议书还需要明确规定更改后的权利义务,包括银行账号、房产、车辆等资产名下需要更改为新姓等问题。
第四,需要注明更改姓氏所带来的一些后果。更改姓氏后可能会对个人名誉、社会地位、身份证明等带来一些潜在的影响,离婚协议书上需要写明双方对此的充分知情和同意,包括双方签名确认。
总之,离婚协议书上写改姓需要详细地规定更改姓氏事宜,以避免出现以后造成纷争的情况。在协商此类事宜时,应该充分考虑未来的各种情况,协商出最为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