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和财产管理的权力和责任,通常父母双方都有权利争取抚养权。然而,在某些情况下,抚养权不会归属于女方。
首先,如果在离婚过程中,女方没有展示适合担任孩子抚养者的能力和资源,比如她缺乏稳定的收入或住房,或是有虐待或荒废子女的倾向,那么女方就不太可能获得抚养权。
其次,如果女方与孩子关系变得不良,使其对孩子的养育和关注减少,这可能导致女方失去抚养权。举个例子,如果女方持续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没去参加父母会,或是始终缺席孩子的重要活动,这可能表明她没有为孩子提供适当的照顾和兴趣。
此外,如果女方因犯罪而被判有罪,这也可能使她失去抚养权。特别是如果这种犯罪行为涉及到童工、性侵犯、毒品滥用等严重问题,这会使得女方完全失去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总之,抚养权的判决是基于孩子的利益和需要,除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女方无法胜任或不适合担任孩子的抚养者,否则她仍然有可能获得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