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情形中,存在夫妻感情破裂但未达到离婚的要求,可以要求离婚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那么离婚案件将需要经过司法程序进行判决,其中之一便是抚养权问题。
当司法机关判定女方打孩子的情况下,一定会考虑到孩子的利益和安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孩子的利益是最优先的,判决结果必须要从孩子的角度出发作出决定。如果女方打孩子的行为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伤害,那么孩子的抚养权可能会被判给男方。
然而,判定抚养权的问题并不是单纯的看某一方是否打了孩子,而是要考虑多种因素相互综合而成。比如说,要看孩子的年龄、性格、健康状况等,还要看到双方的家庭环境、教育能力、经济状况等。如果女方打孩子的行为不太严重,并且男方不能承担或无法提供孩子更好的教育和生活环境,那么孩子的抚养权仍然可能会继续由女方来负责。
总之,在处理女方打孩子抚养权判定的过程中,司法机关会非常慎重和严格,优先考虑孩子的利益,综合考虑双方的情况作出判决,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