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前夫妻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的协议书。在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是很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权益及合法权益的保障。那么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呢?这是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在我国,离婚协议需要公证,这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来决定的。
首先,公证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法律行为,它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为离婚协议增加效力保证。公证机关可以对签订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协议内容等进行审核和确认,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也保证协议经过双方自主协商、平等自愿达成,并且不违反法律的规定。
其次,公证对离婚协议的效力有很重要的作用。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其效力并不确定,一些财产是否应该划分给哪一方、子女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方面的问题,都可能引发后续的争议和纠纷。而公证可以为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提供证明,并且在日后的维权时,也能起到有力的保护作用。
再次,公证还可以在离婚协议的签订过程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离婚协议公证可以让公证机关对协议进行审核、提示并制止双方协商中的不合法、不公等行为,保护更加有利于双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认为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公证对离婚协议的合法性、效力及后续的保障作用都非常重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需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证,以便获得更好的法律保障及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