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挪用公款起诉需要有确凿的证据。一般来说,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公共机构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受委托管理和使用公共财产的单位和个人,把所管理的公共财产用于私人利益,或者违法占有、挪用、侵吞公共财产,行为涉嫌犯罪。因此,作为犯罪行为,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其存在。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起诉需要证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有确凿的事实证据,证明公款确实被挪用了,并且被挪用的数额应当清晰明了,以便进行定罪量刑。
其次,必须有相关的证据来证明挪用者的行为是故意的,也就是证明他或她有意侵吞、占用或挪用公款的行为。
最后,必须还需要证明挪用者是具有经济管理和使用权限的人员,或者是公共机构的负责人,这是因为只有这类人员才有挪用公款的能力。
在确认以上三点证据之后才可以对挪用者做出指控和起诉。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挪用者的罪行,那么无法对其进行起诉。
因此,证据非常重要,它不仅有利于挪用公款案件的起诉和审判,还可以让公众了解公共财产的使用情况,能够提升公共权力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