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应由父母行使,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应由父母承担。因此,在未达到法定成年年龄前,孩子的抚养权属于父母,即便是单亲父母,也不影响其抚养孩子的权利。但如果父母有一方离世或有其他原因无法行使抚养权,另一方父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具体来说,在中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裁定需要参照以下几方面的因素:
1、未成年子女本人的意愿。对于七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意志可以用于鉴定其意见的重要性。但是,如果孩子的意愿与其身心发展不符合,或者会给孩子的安全造成威胁,则不应该服从孩子的意愿。
2、父母的情况。主要是指双方父母的资质、财务、家庭环境等情况。如果一方父母不能满足基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就应该由另一方父母担负抚养义务。
3、孩子的身心发展。未成年人身心发展是变化的,需要有充分的安全和有利的环境发展。如果孩子成长的环境不尽如人意,将影响到其身心健康的发展。
总之,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是由父母行使的,但如果父母无法行使该权利,另一方父母需要承担其责任和义务。在裁定抚养权时,应考虑到孩子的意愿、父母的情况以及孩子的身心发展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