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土地是指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等公共利益而征收的土地,其用途需要转换或者进行改建。因为涉及到公共利益,为了保障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政府会对拆迁安置进行相应的补偿和安置措施。
在这个过程中,拆迁户会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并进行相应的安置。而拆迁后所得到的土地也会被安排到新的规划中,例如用于新的公园、绿地、商业用地等等。因此,拆迁安置的土地不能由拆迁户或其他个人或公司进行买卖或交易。
在拆迁安置中,土地是属于公共资源的,因此被政府所掌控,并不属于任何私企或拆迁户,更不可能进行买卖。另外,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个人或公司获得了拆迁安置的土地,那是违法行为,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总之,虽然拆迁安置的土地不属于拆迁户,但换取拆迁户合理的补偿和合理的安置还是非常重要的。政府应该为拆迁户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和生活条件。同时,政府也应该对拆迁房产开展统一管理和规划,确保土地得到合理利用,更好地为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