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抚养权和被剥夺监护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当一方失去抚养权时,通常是指该人失去了对孩子的决策(如教育、医疗等)和生活照顾的权力,但他或她仍有权与孩子保持联系。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离婚或分手的情况下,法院决定把孩子的监护权交给另一方。这种情况下,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通常需要支付抚养费来支持孩子的生活。
而被剥夺监护权则是指该人完全被剥夺了对孩子的任何权利和责任,包括与孩子保持联系的权利。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孩子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如虐待、疏忽等)或监护人的精神健康状态不稳定时。法庭可能会将孩子的监护权交给政府或另一位监护人。
总的来说,失去抚养权是一种限制,而被剥夺监护权则是完全剥夺。在哪种情况下选择何种措施,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以确保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的福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