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签署协议书,达成一致离婚的方式。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需要商定有关财产、抚养子女等方面的事项。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会协商好孩子的抚养权、探视权和赡养费等问题,并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以确保孩子得到合法权益的保障。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夫妻双方无法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其中一方可能会考虑起诉孩子,以争取自己在子女抚养上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
首先,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应该成为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的牺牲品。因此,起诉孩子的行为是对孩子利益的损害,不符合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精神。
其次,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民法典》规定,父母有依法保护、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但父母不能以自己的意志干涉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可以向法院申请仲裁或诉讼,但不能以孩子作为诉讼对象。
因此,协议离婚时要对孩子的利益进行充分考虑,夫妻双方应当合理、公正地安排孩子的生活和教育,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帮助,但不能以孩子作为诉讼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