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规定,符合拆迁条件的被拆迁户应当给予“货币补偿,房屋安置和其他形式的安置”的一种或多种方式安置。房屋安置是其中的一种方式,即由政府或者拆迁物业开发企业提供新房让拆迁户安置。
在北京市,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分户的。一般拆迁安置房都是以一个楼栋或者一个单元为单位进行分配的。一栋楼或一个单元内的拆迁户,每户都能够获取一套完整的安置房。而且拆迁安置房在分配时会有专门的委员会进行评估,评估依据包括拆迁前的房屋面积、户型、房屋的地理位置等因素。评估后,政府会给予相应的配套安置房,并且每户拆迁户都会有一个独立的房产证。
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或拆迁物业开发企业提供的,为了避免出现转让房源现象,规定了安置房可以过户,但不能出售、出租、转借、抵押等行为,否则可能会违反政策规定,且一旦发现将会受到处罚。此外,北京市还对拆迁安置房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安全、环保、通风采光、装修标准等,这些要求也需要在拆迁安置房的分户过程中得到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