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判断两个抚养权关系的法律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行使对子女的抚养权,并自行协定。但如果协定不合理或者不利于子女成长,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决。如果夫妻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通常由离婚判决、调解书或协议书确定。在确定抚养权的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子女的权益、父母的情况以及实际情况等因素进行裁定。
其次,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者临时监护人应当为其抚养和教育负责。在确定抚养权归属中,法院将考虑到父母的性别、年龄、身体状态、经济能力、父母关系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子女的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学业成绩等客观情况。
第三,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方面,法院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就是否存在主要抚养人、主要抚养时间、主要抚养费用、与子女的亲密程度、教育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例如:如果母亲有高工资和住房条件,但长期出差,而父亲则有更多的时间照顾孩子和对孩子更多的关注和陪伴,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子女抚养权判给父亲)
最后,无论是夫妻合意离婚还是争议离婚,父母单方面得到抚养权并不意味着另一方失去抚养子女的权利,非监护人也有继续参与孩子生活的权利。因此,在“两个抚养权关系”的判定中,法院还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关于双方互相交流、探视、定期联系等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