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权必须写的问题,从法律和实际角度看,都需要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应当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应当明确规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方式、监护人的确定等内容。如果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没有明确规定,则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者其他亲属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裁定。
这就说明了,在法律层面上,离婚抚养权必须要明确写明,否则将会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和后果,包括个人财产、人身安全、愿望和教育等方面。
其次,从实际角度来看,离婚抚养权的确定对未成年子女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如果离婚后双方未明确协商抚养事宜,子女就可能面临很多的矛盾和问题,例如生活困难、教育费用问题、精神压力、亲情伦理等问题。而且有些离婚夫妻之间感情关系较为复杂,如果没有进行明确的抚养协商,就可能会激化双方的矛盾,给子女带来负面影响。
总的来说,在离婚时,双方需要明确协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以确保子女的正常成长和发展。因此,在离婚抚养权必须要写的观点上,法律和现实因素都是支持的。离婚后,双方一定要通过协商、沟通、互相理解等手段,确定好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事宜,以保障子女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