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关于夫妻双方财产的分割是离婚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夫妻共同拥有的车辆的处理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如果双方都不想要这辆车,那么可以将它卖掉或者任意一方出钱买断对方的份额。但是如果有一方想要这辆车,该怎么办呢?
首先,要看这辆车的产权证上是谁的名字。如果是这位想要这辆车的一方的名字,那么这个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了,直接将车过户给他或她。但是如果这辆车的产权证上是另一位离婚一方的名字,那么这就会比较麻烦了,因为如果不能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就不能将车过户给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离婚协议来解决这个问题。在协议中注明这辆车归哪一方所有,同时对于如何处理产权证上的问题也要作出明确的规定。一种常见做法是让车辆的使用权划分给想要这辆车的一方,但产权证则还是归另一方所有,直到有一方付清车的全款后,再过户到另一方名下。
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最好请律师参与,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实施性。同时,也要注意协议中每一个条款的清晰度和完整性。只有协议内容严谨完整,才能避免后续的纠纷和矛盾。
总之,离婚协议对于车辆的归属问题是可以进行规定的。虽然产权证上的名字不能轻易更改,但通过协议可以规定车辆的使用方和产权的转移方式,让双方离婚后都能够获得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