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哺乳期离婚抚养权的判决,首先需要考虑的是孩子的最佳利益。法院在考虑抚养权问题时,通常会以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优先考虑。同时,也需要考虑到父母的实际情况,包括经济情况、工作情况以及对孩子的亲情关系等。
如果双方都有能力抚养孩子,法院通常会判定共同抚养或者轮流抚养。共同抚养意味着父母需要共同参与孩子的抚养,包括日常生活的照顾和教育等。轮流抚养则是根据一定的时间轮换制度,由一方先承担孩子的抚养责任,然后交接给另一方。
如果只有一方有能力抚养孩子,则法院通常会将抚养权判给这一方,并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通常由法院进行评估,以保证孩子的生活质量和教育条件。
总之,在非哺乳期的离婚抚养权判决中,最重要的是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和判定。同时,法院还会要求双方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保持沟通,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