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抚养权是指父母离婚后,孩子的常住和日常生活由其中一方独自负责。这意味着孩子在经济、健康、教育等方面的重要决策都由独自抚养者作出,而非共同决策。完整抚养权通常被授予给那个能够提供最佳生活环境的父母。
这种权利的授予通常需经过法庭的裁决,并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孩子的最佳利益。在裁决过程中,法庭通常会考虑父母对孩子的关爱、经济状况、稳定的住所和适当的教育等因素。如果孩子已经达到适当的年龄和发展阶段,则法院可能会考虑孩子的首选居住条件。
完整抚养权有时也称为单一监护权,意味着孩子由一个独立的监护人照顾。然而,父母通常也可以在抚养权下达之后具有联系权,以确保孩子得到父母双方的关注和爱护。
对于未婚父母,完整抚养权可以授予给孩子的主要照顾者(通常是母亲)。但是,在某些情况下,父亲也可以获得完整抚养权,例如在没有母亲的情况下独自抚养孩子。
总之,完整抚养权是指那些隐藏在离婚和家庭矛盾中的孩子,由一个单一的监护人负责日常生活。当父母仍然能够合作并达成共同意见时,共同抚养权可能是更好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