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协议书,其中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如果离婚协议一旦签署,双方都必须遵守,协议中的约定也被认为是合法有效的,因此在离婚协议签署之前,应该认真审慎,确保协议内容符合双方意愿。
但是,如果在签署协议后,双方发现协议中存在错误或者不符合双方的意愿,那么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寻求作废。
作废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吗?
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不需要公正。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签署协议,已经构成了法律效力,因此在双方自行变更或取消协议时,也不需要公证。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作废离婚协议需要公证。具体来说,如果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存在一方被强迫签署、欺骗或误导等情况,导致协议不真实或违反法律规定,则需要通过公证的方式作废协议。
在作废离婚协议时,双方需要在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公证机构要求双方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协议不真实或者存在欺骗等情况。如果公证机构确认协议是不真实的,协议将被作废。
总之,作废离婚协议不一定需要公证。在双方愿意自行变更或取消协议时,不需要公证。但是,在协议存在违背法律规定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公证的方式作废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