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不都是全新的房子,有些是新建的房子,有些是被整修过的房子。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有两大类型,一种是政府集中统一建设,另一种是拆迁人自行购建。
政府集中统一建设的拆迁安置房,通常是新建的楼房或小区,设计建设时考虑到天然气、自来水、暖气等公共设施的完备安装,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再按照当地的建设规范和标准购置相关产品,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住户的居住环境。
而拆迁人自行购建的房子,则有较大的不同,有些原来是二手房,被翻新后用作安置房,有些房子是被整修过的,变成了能入住的安置房,而这些安置房生活条件与新建安置房相比较差一些,可能设施也没有那么齐全。
总的来说,政府集中统一建设的拆迁安置房相对更具备新颖、质量更优、安全性较高等优势;而由个体自行构建的拆迁安置房,建设水平有高有低,具体视乎建筑商的水平以及施工现场的管控情况等多种因素来决定。因此,需要规范房屋的建设、强化房屋的质量监测,以确保房子的品质,对拆迁人生活形成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