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是指政府和拆迁房屋的业主签订的协议,协商关于拆迁补偿、搬迁安置等相关事项。但是,由于拆迁协议签订时涉及的利益关系复杂,双方往往存在各自的隐秘议定,因此,在某些情况下,拆迁协议可以撤回。
首先,拆迁协议可以撤回的情况主要是在中途发现了其他城市规划或政策上的变化,如政府的一些新政策导致不需要进行拆迁等,这时业主可以通过请律师协助向政府提出撤销拆迁协议的申请。政府若认为该申请具有可行性,在经过公开公正程序后同意撤销拆迁协议,这种情况下,业主可以依据协议派发的拆迁补偿费用和搬迁补贴进行退还。
其次,若拆迁协议本身存在问题,例如协议内容不清晰或主张的利益不公等,这是业主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将拆迁协议提交至相关法院进行诉讼,要求解除拆迁协议。若法院认定业主诉求合理,会对拆迁协议做出司法强制执行的决定,撤销拆迁协议。
总之,拆迁协议作为政府和业主之间的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双方有权利和义务履行和撤回该协议。但是,若要撤销拆迁协议,需要业主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理解能力,以确保其权益得到合法保障,在提出申请时应谨慎操作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