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成为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如果其中一方出轨,会对抚养权的判决带来影响。然而,出轨是否应成为判定子女抚养权的标准仍存在争议。
对于法院来说,判定子女抚养权的首要标准应该是“以儿童最高利益为基准”。如果有一方出轨,虽然这会让另一方深受伤害,但并不能单凭这一事实而认定其不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家庭条件、经济实力等综合因素,以确保孩子得到稳定、健康的成长环境。
此外,如果出轨方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照顾等方面付出很多心血,同样也不能因其出轨而剥夺其抚养权。相反,如果那一方没有出轨,但对子女的关心、陪伴、照顾等方面缺乏付出,也同样不能为此而得到抚养权。
实际上,如果仅仅以一方出轨为标准,容易导致双方在离婚过程中互相指责、恶言相向,给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更多的伤害。因此,在判定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的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