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的效力问题是家庭法律中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一般而言,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是有效的,但是否有效需要考虑多种因素。
首先,离婚协议的核心在于双方对房产、财产、孩子抚养等方面的约定。如果这些约定与国家法律相悖,或损害了一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是利益分配不合理,则相关条款可能会被离婚法院驳回或改正。
其次,离婚协议必须是当事人自愿缔结的,不得有强制或欺诈等因素影响。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遭受了对方的威胁、恐吓,或是未知情下被诓骗签署协议等,离婚协议也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再次,需要说明的是,离婚协议只是一份协议,不是权利义务的单方面决定,也非司法判决的替代品。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当仔细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全面审查协议的条款,并在有伴随意外情况发生时有责任和义务重新协商、修改协议并获得对方同意。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离婚协议都是合法有效的。在起诉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在协议范围内达成一致,并经过离婚法院审查确认后实现,这样的离婚协议将有效地规避了离婚诉讼过程中的纷争和不确定性,让离婚过程更为和平、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