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挪用公款表明行为人有意识地利用公共财产,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法律上,对于此类行为,通常会认定为挪用公款罪。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来介绍多次挪用公款的认定。
一、从行为构成看
挪用公款是以单位或个人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具体包括非法占有、转移、隐匿、挪作他用以及侵吞、截留、拖欠等行为。多次挪用公款即是说行为人在多个时间、地点用同种方式犯罪,故而通常被认为符合挪用公款罪构成的要素。
二、从金额数额看
挪用公款的金额数额对于其认定也是重要的标准之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且不满20万元的,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达到20万元以上的,应当判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而,多次挪用公款的数额越大,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可能性就越大。
三、从使用目的看
多次挪用公款的使用目的也是认定该罪行的重要方面。不同使用目的可能导致不同的罪名。例如,使用公款进行赌博,就可能被认定为赌博罪;使用公款进行贿赂,就可能被认定为受贿罪等。但无论使用目的如何,行为人多次挪用公款依然违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综上所述,多次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可以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对于挪用公款罪的认定,除了要考虑其行为构成、金额数额等因素,还需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如果行为人具有恶意并多次挪用公款,那么就应当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