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规定了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儿童的抚养权应当由父母共同行使,如果由一方行使不利于儿童的利益,则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
在这个问题中,2岁以内的婴幼儿是可以变更抚养权的。因为儿童的利益是至关重要的,而一些父母可能因各种原因无法实现自己的抚养责任,比如担心抚养能力不足、父母关系破裂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院会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综合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家庭环境、关系等因素做出判断。如果变更后对儿童的生活有不利影响,则法院不会批准变更。因此,在进行抚养权变更时,需要以儿童的利益为出发点,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确保决策的公正合理,并且要确保变更后的子女生活有一个恰当且安全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