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结束后,双方就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达成协议的文件。一旦离婚协议书达成并签署,则视为双方对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那么,离婚协议书是否还能再起诉呢?
答案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经过协商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容充分明确、合法有效,且未出现任何双方无法履行的情况,那么协议书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宜再起诉。但如果协议书内容存在争议或双方无法履行协议,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如果协议书中的财产分割、抚养子女等问题双方未能兑现,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出现一方拒绝执行的情况,导致协议书不具有实际效力,这时需要再次起诉,并通过法律手段来强制执行。
但在再次起诉之前,双方可以进行协商,希望能够达成更为满意的协议。如果再次协商无果,则可以在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通过协商达成的,如果在双方达成协议后,双方都能够完全履行协议,那么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不宜再次起诉。但如果出现争议或无法履行的情况,可以再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