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将公共财产挪用或非法使用。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需要受到法律严惩。
挪用公款数额标准通常是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在中国,挪用公款的数额标准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如挪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公款,数额在人民币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如果挪用的是政府财政支出,判刑标准则更为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征税款或者其他国家承担的资金,数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处罚。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已经达到了犯罪的标准,那么只要数额超过了规定的最低标准,就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在行政领域中,对于挪用公款一般由纪检机关、审计机关等负责调查处理。如果情节较轻,可能只会作出行政处罚,如罚款、责令退还、停职等;如果情节较重,也可能涉及到刑事诉讼。因此,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不管是行政机关还是公共机构,都应该严格遵守财务纪律,不得挪用公共财产,否则将面临严重的责任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