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国家在农村土地改革时,为农村居民提供并保障其生活、生产和居住所需要的土地。这些土地通常是居民的住宅以及周围的耕地、果园等地,但是,农村宅基地并不是包括所有的农村土地,其范围是有限的。
具体来讲,农村宅基地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宅基地本身:宅基地是农村住宅的基础,其面积一般为不超过0.05公顷,如果居民家庭人口较多,可以适当扩大。
2.附属用地:附属用地是指宅基地周围的耕地、果园、草地、林地等,用于居民生产和经营需要。
3.保护地:为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农村宅基地范围内应该保留一定比例的山林、水源、水土保持等生态环境及其它公益性用地。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并不包括以下内容:
1.公共用地:包括道路、桥梁、水库、堤防等公益设施。
2.集体土地: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用地及其它集体土地。
3.农民自留地:农村居民个人自留的耕地、园地等。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主要包括住宅用地和周围的耕地、果园等附属用地。它为农村居民提供了基本的居住和生产条件,是国家为农民提供的一个住房和土地保障政策。需要强调的是,宅基地的范围有限且其使用权属于集体,所以农村居民在使用宅基地时必须遵守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