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协商离婚的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在办理离婚手续时,离婚协议书是必不可少的一份重要文件,需要取证。
离婚协议书可以在以下地方进行取证:
1.当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离婚协议书需要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批准后方可生效。因此,当事人可前往当地人民法院将协议书提交审核,并委托律师代理。
2.公证处:如果当事人需要将离婚协议书公证,可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处会对协议书进行核实,进行公证存档,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
3.司法鉴定中心:当离婚协议书涉及到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当事人无法达成协议,可前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及调解。鉴定结果就具有司法效力,可以作为离婚协议的证据。
4.民政局:离婚协议书需提交民政局备案,方可生效。当事人可前往当地民政局办理备案手续,公证处、司法鉴定中心的证明文件需一并提交。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取证是离婚手续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当事人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取证途径,确保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