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和诉讼是解决离婚的两种途径,二者有一些区别。
首先,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的对离婚事宜的协议,不需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进行判决,其主要特点是快捷简便、双方自愿、实现双方经济利益最大化等。离婚协议书的签订需要双方就离婚各项事宜进行协商,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探亲权、赡养问题等。如果双方能就所有离婚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可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完成了整个离婚程序。
而离婚诉讼则是离婚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起诉请求离婚的方式。离婚诉讼需要经过法院的一系列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应诉、证据交换、开庭审理、判决等。离婚诉讼侧重于通过法律程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财产分割、抚养权、探望权等事宜。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和诉讼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需要经过法院程序,并且前者的双方自愿性较高,而后者则被动或主动通过法律程序,由法院判决处理。此外,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速度较快,可尽快完成离婚手续,而离婚诉讼可能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不过双方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