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拆迁安置房是用于原来居住区域改造后,对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妥善安置的一种房屋。该房屋性质属于国有财产,是政府部门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和政策出资兴建的,拥有全国人民财产所有权。
因此,一般情况下,嘉兴拆迁安置房是不可以买卖的。这是因为拆迁安置房是政府用于保障被拆迁居民房屋权益的重要措施,为了维护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相关法律规定规定,该类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国家,不得私自买卖、抵押、转让。对于有意购买拆迁安置房的人来说,建议选择符合购房政策的商品房。
当然,对于已经入住的安置房居民来说,拆迁安置房可以租赁出去,并出租时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和合同。但是,在出租时要注意房屋权益归属问题,把出租情况及租金收入专项用于小区内的费用支出(如物业费、修缮费、管理用费等)或者满足出租人自身的实际需求。
总之,嘉兴拆迁安置房是为维护居民合法权益而建,不得私自买卖。想要购买房屋的人可以选择符合购房政策的商品房,从而实现自身的居住需求。而对于已经入住的安置房居民来说,可以将房屋租赁出去,但需要注意房屋权益归属问题和租金收益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