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一项庄重的决定,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而不愿分居,那么可以通过签署离婚但不分居协议书来解决。以下是协议书的写作建议:
一、声明双方离婚的决定
协议书的开头应该明确表述双方已经达成离婚的一致决定,同时确认双方不愿分居。可以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离婚原因(如感情破裂、分居满两年等),或者简单明了地写明离婚的原因。要注意避免用语过于严厉或互相指责,保持客观公正。
二、约定双方的财产分割
离婚协议书中应当约定双方的财产分割,涉及到家庭的房产、存款、股票、债权债务等财产,应当清晰详细地列明每一笔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协议书还应当约定各自承担的债务和负担,例如子女的抚养费用、赡养老人的支出、共同债务的还款等。
三、约定子女抚养问题
如果有子女,离婚协议书中应当约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包括抚养费用的支付、监护人的确定、探视方式等。将双方对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写入协议书中,可以避免未来的矛盾和纠纷。
四、约定其他事项
离婚协议书中还应当约定其他关键细节和事项,例如抚养权和探视权的行使、家庭物品的分割、联系方式的说明等。还可以订立离婚后的互不干涉协议或保密协议等补充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五、签署和公证
离婚协议书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前仔细阅读,确认各自的意愿和要求。签署时可以邀请亲友见证并签字,必要时进行公证。签署后,双方应当各执一份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总之,离婚虽然是一件痛苦的事情,但通过协议书的约定,可以避免双方长期的纠纷和不必要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