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需要去公证处盖章。公证处是由政府指定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对与未涉及刑事案件有关的文书和事实进行证明和鉴定,使其具有法律效力。在离婚协议上盖上公证处的印章,可以为协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在提交离婚协议给公证处之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协议内容应完整明确。离婚协议应包含夫妻双方的基本情况、资产分割、抚养子女、财产债务处理、赡养老人等方面的内容,应尽量详细明确,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
2. 双方签字必须真实有效。离婚协议必须由夫妻双方签字,并且确保签字人身份真实有效。在签字过程中,应注意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定,确保协议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3. 准备齐全必要的书面材料。在提交离婚协议给公证处之前,应准备齐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如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房屋产权证明、车辆证明、财产证明等。
总之,离婚协议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其有效性和合法性尤为重要。为了保障自身权益,夫妻双方应在协议达成之后及时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并留存好公证材料。这样,在遇到纠纷和争议时,公证材料可以为自身权益提供更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