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市政府为了推进城市建设和重点工程,会进行拆迁。对拆迁对象,政府会进行相应的安置,其中之一就是提供拆迁安置房。那么,拆迁安置房交房时,是否有补偿呢?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拆迁时,政府必须向被拆迁人提供合法、公正、合理的补偿。其中,拆迁安置房就是一种补偿方式,它的产权和使用权归被拆迁人所有,而且通常是免费或者低价出售给被拆迁人。因此,拆迁安置房交房时,被拆迁人不需要再承担房屋购买的费用。
除了提供拆迁安置房外,政府还会对被拆迁人进行货币补偿。补偿标准与实际情况有关,通常由国家有关部门定期调整。对于购房不足或者社会统筹无法解决的,政府还可以提供租赁房屋等方式进行补偿。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提供给被拆迁人的一种补偿方式,其交房时通常不需要再进行补偿。但是,被拆迁人还可以获得其他形式的补偿,以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