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夫妻之间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如果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通常包括夫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双方协商好了所有的事项,可以把这些内容写进离婚协议书,向法院起诉离婚。
具体来说,离婚协议书的起草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理公正原则。
夫妻都应该公正地对待彼此,合理地分配夫妻共同财产,合理地安排子女的抚养和探视等问题。双方应理性协商,能赢就赢,不能赢就让。
二、协商原则。
夫妻双方应该在离婚前充分协商各项事宜。双方应当尊重彼此的权利和利益,避免产生过多的分歧和纷争。
三、明确清晰原则。
离婚协议书应注意明确和清晰。约定事项的条款应能够清晰表述内容,并且具有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根据以上原则,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协议书的声明。
证明离婚双方的身份,以及双方达成协议书的意愿。
二、夫妻财产分割。
合理公正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明确每一方的财产关系。其中,财产分割的比例要根据事实情况来确定。
三、子女抚养与探视。
明确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探视问题,包括孩子的监护权、抚养费用、探视时间等。
四、协议书的效力和履行。
约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和履行方式,明确各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例如签字或公证等。
总之,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要细致、全面、明确,既要合乎法律规定,又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协商。当协议书达成后,双方应通过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使协议书合法有效。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书中的约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