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拆迁安置房的建设涉及到多种税费,不同地区和政策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但是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税种:
1. 增值税:拆迁后原有土地的使用权被政府收回并出让给房地产开发商,其间会有一定的土地增值。开发商在拆迁安置工程中使用的材料和劳务也都会被税局认定为增值税的应税项目,按照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不过,如果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那么可以免征增值税。
2. 印花税:如果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发生了变更(如从政府名下变为购房人名下),那么购买方需要向房产局缴纳一定比例的印花税。
3. 房产税:拆迁安置房建成后,所有的产权人都需要向财政部门缴纳房产税,具体金额根据当地政策和房屋面积等因素而定。
4. 土地使用税:政府将土地出让给开发商时会要求缴纳土地使用税,该税种的具体计算方式也是因地区而异。
5. 城建税:拆迁安置房建设中涉及到的材料和劳务都需要向国家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城建税),该税的比例为5%。
总之,拆迁安置房的建设需要缴纳的税费还包括一些其它的费用,例如土地出让金、绿化建设费等,具体的情况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需求而定。同时,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也需要了解相关税费的情况,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