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临时协商离婚,但离婚后并不实际分开,依然维持夫妻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双方重新起草离婚协议,是可能有效的。
首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由当事人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重新起草离婚协议,并且达成一致,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
其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自愿离婚应当依法进行登记,而且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当地的民政部门审核批准。如果夫妻双方重新起草的离婚协议符合法定要求,并且经过了民政部门的审核批准,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法律有效的。
最后,在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中,双方应当合法合理地考虑到各自的权利和利益,协商出合理的离婚协议。如果有一方受到欺骗或其他不公平的情况,又或者重新起草的离婚协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那么这份协议就不能算是有效的。
总之,在夫妻双方重新起草的离婚协议中,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经过了合法程序,并且双方自愿达成一致,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但如果有任何一方被欺骗或者协议违反法律规定,就需要重新考虑协议的利弊,或者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