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协商离婚时达成的协议,其中约定了夫妻财产、子女抚养、赡养等事项。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必须按照离婚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履行,否则可能会被追究违约责任。然而,如果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内容不满意,可以提起上诉要求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或者裁决。
首先,当事人可以提出离婚协议无效的申请。离婚协议的效力基于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合法性,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威胁、强迫等违法行为,可视为无效协议。此外,离婚协议约定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也将被视为无效。
其次,当事人可以提起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相关纠纷的诉讼要求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或者裁决。如果离婚协议内容中有争议的地方,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其主张,并由法官进行调解或者裁决。调解或裁决后,双方当事人应在规定时限内执行。
总之,虽然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但仍可能存在合法性和合理性等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提出无效协议申请或诉讼要求司法部门进行调解或者裁决,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