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离婚协议即夫妻离婚协议公证,是指离婚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达成的离婚协议,由公证处在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的情况下出具的证明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协议离婚的确认。双方确认协议离婚的事实,明确离婚是单方面申请还是双方共同协商的结果。
二、财产分割协议的约定。双方在协商中达成的财产分割条款包括财产的份额、分配方式、执行与监督等等。
三、抚养子女、赡养父母及家庭债务等相关事宜的约定。签署双方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并确保操作的可合法可行性。
四、离婚前及离婚过程中存在的争议的解决及后续协调机制。主要指分割财产、抚养子女等问题所产生的争议,在离婚协议中需要约定解决方法。
五、对离婚之后有可能发生的情况的安排。主要是对离婚以后的生活、工作、家庭等各方面的问题作出安排并加以解决。
以上就是公证处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双方需要充分协商,保证条款的合理性、合法性,以便结婚关系能得到妥善解决。最后,还要提醒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同时也意味着离婚自愿性的接受,双方需要合法知情并签署此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