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会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破坏社会公信力,对行政机关的形象和信誉造成极大损害。因此,挪用公款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挪用公款是否涉及开除呢?
根据我国《公务员法》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挪用公款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该被视为违纪行为。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如果金额较小,没有造成重大损失,想必先到挪用行为后果的后果,对挪用公款者进行轻处分,例如记过或警告。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而人员指认明确,则可以依法进行开除。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挪用公款不仅涉及到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也包括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等各类公共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处分规定由《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来确定。在其中,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贷款、利益"等行为作为职务违法情形之一。如果挪用公款严重,会受到开除等处分。
总的来说,挪用公款属于严重的职业违规行为,其涉及到的行政机关的公务员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应该被严肃处理,必要时可以进行开除。对于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业,必须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处罚制度,有效打击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国家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树立公共管理人员的良好形象,增强公众的信心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