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位妇女向计划生育部门大肆挪用公款,以此谋取自己的私利,这种行为显然是不正当的。作为她的配偶,当然有权利离婚。但是,在考虑离婚前,我们也需要深思熟虑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妇女挪用公款的原因。如果这位妇女因为家庭经济的困难而被迫采取这种手段,那么她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申请救济。如果她坚持挪用公款,那么我们可以通过谈判、劝说等方式去解决这个问题。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妇女的心理状态。挪用公款可能是妇女心理上的一种逃避行为,她可能受到了某种压力或不良环境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给予她心理支持,并帮助她走出困境。
最后,我们也需要考虑自身的利益。离婚是一件严肃的事情,需要权衡利弊。如果我们离婚,将面临经济、感情、家庭等多方面的困难,需要慎重考虑。如果我们还爱着对方,还有挽回的余地,那么我们应该选择和她一起解决问题,而不是选择甩手不管。
综上所述,妇女挪用公款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我们可以考虑通过多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但在此之前,我们需要深思熟虑,权衡利弊,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