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自愿达成协议,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由民政部门审查批准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相对于争议离婚来说,更加简单、快捷、经济且相对友好,因此备受夫妻们的青睐。
那么,协议离婚需要到哪个民政局呢?在中国大陆,离婚的登记是归属于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的。因此,如果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相同,他们需要到这个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协议离婚登记。 如果两人户籍所在地不同,就需要到其中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在协议离婚登记之前,夫妻要先到公证处进行协议书公证,以此证明双方在协议离婚过程中不受强制或欺诈,确实是自愿达成协议的。
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前需要经过60天的家庭调解期间,这个期间结束后双方若达成协议,才可以进入离婚登记程序。如果夫妻双方不能达成一致,也可以转为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登记,而在此之前,还需到公证处公证协议书。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前还需经过60天的家庭调解期间,如果调解不成功,则不能进行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