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重要的文件之一,它会影响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财产债务等方面的权益。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存放方式也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
在法律上,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双方协商,签署后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一份合同在符合法定条件后,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并由各自委托的律师代理签字或者加盖合同专用章,即视为成立。因此,离婚协议书的原件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一份签订完毕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并不要求只存放原件。双方当事人在签署后,可以根据需要把协议书复制、扫描或拍照等方式进行备份存档,避免出现原件遗失或损坏的情况。同时,为了保证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建议双方将备份存档的方式写入离婚协议书中,避免发生纠纷。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的存放方式应该既遵守法律规定,又尽可能地保障双方的权益。在离婚协议书签署后,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备份存档,同时注明备份存档方式,避免因离婚协议书遗失或损坏引发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