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过户是指由政府对居民进行房屋征收后,在新建的拆迁安置房中为居民重新分配住房,居民需要将原有房屋产权转移到拆迁安置房产权上。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相较于普通住房过户手续要稍微复杂一些,需要居民提供一些特定的证件和资料。
首先,需要准备的证件和资料包括:
1. 房屋权属证明文件。如果居民是自住房主,需要提供原房屋产权证明;如果是租户,则需要提供租赁合同和上一个房屋的入住登记证明。
2.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证明文件。通常由当地政府出具,居民需要在收到分配房屋的通知后前往政府办理。
3. 身份证件。需要居民提供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以证明身份。
其次,需要完成的手续包括:
1. 签订房屋过户协议。居民需要与拆迁安置房产权所有方签订过户协议,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 进行房屋交割。在签订协议后,居民需要到拆迁安置房现场进行房屋交割,确认新房房屋的面积和建筑质量,以及清理原有房屋。
3. 进行产权登记。在房屋交割后,居民需要到当地房地产登记机构进行产权登记,将房屋产权转移到拆迁安置房上。
最后,在拆迁安置房过户手续完成后,居民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和手续费。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过户手续所需的费用会略有不同,通常不少于500元人民币。居民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还需要了解当地政策规定,遵守相关要求和流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