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律,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定离婚后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但是,如果当事人愿意、或存在一定的法律依据,协议内容可以被改变或变更。
首先,当协议规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法院可以进行司法干预。比如,当协议中规定一方放弃子女抚养权或不合理的财产分配等,这些内容都可能被法院认为是违法的,需要进行调整或改变。
其次,当协议中存在一方或双方受到误导或欺骗的情况,也可能导致协议的无效或被变更。比如,当一方隐瞒了自己的财产或债务信息、或利用暴力或威胁等手段强迫另一方在协议中同意某些内容,这些情况都可能被认为是协议的违法性,要求重新协商或以法律手段修改协议。
最后,当离婚协议中某些条款需要变更时,可以通过重新协商或在法院申请变更批准等方式进行修改。一般情况下,变更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并经过法院的核实和批准,并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等,否则依然可能导致变更协议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并不是一份“不可变更”的文件,如果当事人愿意且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变更或修改。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离婚协议的变更,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在法律程序中进行审查和批准,否则任意修改都可能带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