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在离婚过程中自主达成一致,对离婚各项事宜进行协商,并在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各项事宜的处理方式。协议离婚后,一般需要到当地民政局进行登记,使离婚具备法律效力。
协议离婚在我国已经得到法律保护。2011年《婚姻法修正案(三)》明确规定了协议离婚的程序和效力,规定:“离婚当事人协议离婚,应当书面协议、自愿离婚。夫妻一方未成年的,应当经过当事人的监护人同意。协议离婚的效力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离婚协议中的各项事宜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和当地的相应法规,例如共同财产的分割、抚养子女的责任和方法、探视、探望和赡养老年人等。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条款无法执行,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修改。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其效力是受法律保护的,这也是协议离婚的重要意义之一。协议离婚可以避免夫妻之间的争执和纠纷,给当事人带来更少的心理和经济压力。此外,协议离婚也可以让离婚程序更简单且更快速,为离婚当事人提供更多的灵活性和自由度。
总之,协议离婚是法律所认可的一种离婚方式,其效力是受法律保护的。离婚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时仔细审查和明确各项事宜,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以免造成以后的纠纷和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