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简单、快捷的离婚方式,因为夫妻双方达成了一致,协商好了离婚的各项事宜,所以不需要经过司法程序。但是,对于协议离婚的流程中是否需要提供介绍信,这个问题其实是有一定的争议的。
协议离婚需要提供介绍信的说法,主要是因为离婚证明是离婚的必要材料之一,而介绍信是离婚证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介绍信一般由公证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需要双方夫妻亲自到场进行办理,并提交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证件。介绍信上主要介绍了双方夫妻的基本信息、结婚的时间、地点、证件信息,以及离婚的原因等。
但是,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取消了协议离婚需要提供介绍信的规定,认为夫妻自愿离婚且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再要求提供介绍信。毕竟,提供介绍信需要花费时间和经济成本,对夫妻感情以及离婚程序的推进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总之,协议离婚是否需要提供介绍信,是根据不同地方的法律规定而定的。如果地方规定需要提供介绍信,那么夫妻双方就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办理;如果地方规定取消了介绍信的要求,也就意味着协议离婚流程更为简便,夫妻只需达成协议、准备必要材料,然后到相关机构办理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