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属于贪污犯罪的一种,是违反了公务员职责,侵吞国家、人民财产的行为,其行为的轻重程度与涉案金额有关。如在此情况下挪用公款二十万元,判刑的时长应当由以下几点来考虑:
第一,判刑时长与涉案金额之间的关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情况下,违法所得多的时候,被判刑的时长也就越长。针对涉案金额二十万元的情况下,一般来说应该判处有期徒刑不少于六个月,不多于五年的刑罚。
第二,判刑时需要考虑挪用的目的。如果挪用公款的目的是为自己谋得私利,那么其犯罪的性质就更加严重,应该被判处重刑。但如果挪用公款是出于急需或者其他因素,那么其犯罪的性质就较轻,判刑的时长也就相对减轻。
第三,判刑时还需要考虑犯罪人员的过去表现和社会危害程度。如果犯罪人员没有前科和犯罪历史,也没有对社会造成很大的危害,那么其判刑的时长就相应减轻。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贪污行为,在我国被严格禁止,并且被列为重罪。挪用公款二十万的行为要被判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是比较常见的,但判刑的时长还需要根据涉案金额、犯罪人员的目的、过去表现等多种因素来综合考虑。同时,为了遏制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法律还规定对挪用公款行为进行惩处的同时,需追缴其挪用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