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是国家行政主管机关之一,其工作职责是负责民政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其中包括婚姻登记、离婚登记等方面。因此,在离婚过程中,民政局对离婚协议的起草并不是其职责所在,而是律师或者公证机构的职责。
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应当由各方自行协商并草拟出来。在草拟协议时,需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房产分割、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和监护等问题,这些都需要考虑到双方的利益以及法律规定。
如果双方没有律师或者公证机构的协助,那么可以参考一些相关的法律条款或者案例进行起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起草的内容必须合法、合规,才能起到合法的效果。
总之,民政局并不会帮助离婚夫妻起草离婚协议,因此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双方自行协商并草拟离婚协议,或者找律师、公证机构的专业人员协助起草。在任何情况下,起草的内容都需要合法、合规,才能达到离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