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只有安置协议是不太可能的。因为安置协议只是一份文件,包括安置房的具体地址、面积、交房时间等内容。如果只提供安置协议,那么拆迁户将无从得知自己实际拥有的房产权,无法享受到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继承等权利。
因此,在安置房交房前,相关部门一般会颁发一份房产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产权证明了人民群众对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而土地使用证则说明了土地所有人把地使用权划转给了建设单位,并允许建设单位建设拆迁安置房。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附件,例如土地出让合同、房屋征收评估报告、拆迁安置资金支出等。这些文件都证明了拆迁安置房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对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
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相关部门有责任向人民群众充分披露安置政策和具体方案。拆迁户也有权利要求透明公开的安置流程,确保自己权益不受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安置协议时,应仔细阅读每一条内容,并在理解清楚和确认签字之前,不要轻易进行签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