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离婚协议书
当事人:A(男方)和B(女方)
因个人原因,前来协商解决夫妻关系问题。
一、离婚协议
1、甲方A和乙方B因双方认为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决定自愿离婚。
2、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3、离婚净财产,甲方A和乙方B各自留下自己在婚姻关系中所拥有的财产,不得进行分割。离婚净财产包括甲方A名下的一处房产、两辆汽车以及乙方B名下的两处房产、一辆汽车。
4、甲方A和乙方B自离婚之日起,互不干涉对方的合法婚姻和恋爱自由,不得向对方提出任何形式的要求和要求。
5、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愿意本着自愿、公正、公平、同等、保密的原则达成该协议。
二、协议解释
1、协议的效力
本协议经由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对于双方双方在离婚期间的财产争端和日常生活争议有明确的处理原则,自双方签署协议之日起生效。
2、协议的修改
如需修改本协议,双方应另行协商,签署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对于修改协议的规定,必须以补充协议为准。
3、协议的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解释和执行以及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的,依法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4、协议的保密
本协议属个人隐私事项,涉及外部人士不得公开,如有违反,则由泄露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日期:
乙方(签名):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