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财产归属在我国是有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离婚时,财产处理可以通过协议达成一致。离婚协议是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书面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经过法院认可的。
离婚协议财产归属的有效性,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离婚协议必须是双方自愿达成的。这意味着双方都需要在协议中自愿同意关于财产分配的条款,而没有遭受威胁、欺诈等非自愿情况的影响。如果协议中的条款不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可能会被法院视为无效。
其次,离婚协议财产分配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虽然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但是协议中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例如违反了法律的公序良俗,可能会被法院视为无效。
最后,离婚协议必须经过法院认可。离婚协议虽然是离婚时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但是必须经过法院的审查和认可,才能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法院认为协议的内容无效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可能会被法院视为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财产归属在我国是有效的,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离婚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时应当慎重考虑财产分配的条款,并且最好寻求律师的意见,避免出现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