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根据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离婚后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事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一份协议文件。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离婚协议书是重要的依据之一,但并不能够直接用于起诉财产。以下是一些原因:
首先,离婚协议书并非法律文书,它的法律效力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后方可具有法律效力。比如需要双方的自愿达成、真实意思表示、费用清算等,这些条件必须严格履行才能使离婚协议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
其次,正式的离婚协议需要经过司法审查,并且需要在离婚判决书中确认。司法审查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确认协议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因此,如果仅仅是双方达成的非正式的离婚协议,即使具有不争议性,也不能直接用于诉讼。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财产分割是涉及到财产权利的重要问题,只有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协议无法履行等情况下,才能通过诉讼来解决。此时,应当准备好其他必要的证据,提出诉讼请求,依法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依据之一,但并不能直接用于起诉财产。如果必须诉讼,应该以法律为准据,并提交其他必要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